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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编辑:医学院   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3:33 点击:[]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推免工作定位,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现将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含确定标志性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程序),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

(三)学院纪检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品行表现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喀什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申请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所有已修读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要求排名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20%。

(六)在科研或国内外顶级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可适当放宽至本专业前35%以内。

(七)英语水平达到 CET-4 级≥425 分。

(八)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九)身心健康,在读期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三、推免生名额

护理学专业普通推免1名。

四、推荐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

9月3日前将《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下发至各推免班级。

(二)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程序

特殊学术专长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和国际组织实习等,特殊学术专长必须通过审核鉴定且在学院公示后,方可纳入成绩计算体系。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程序如下:

1.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2.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推荐选拔

1.9月4日前,各班级提交申请推免生选拔材料。符合推荐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喀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9月5日前,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

(1)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占比9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10%。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10(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2)同分处置规则:综合成绩相同优先比较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科研成果得分、竞赛奖项得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得分。以上所有项目均相同,则通过英语六级者为先(按分数排序),英语六级未通过则比较英语四级成绩(按分数排序);英语四六级成绩也相同,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3.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照下列规则认定加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当某一指标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或同一项目符合不同类别加分的,取最高分计入

1)科研成果(满分40分)。成果认定范围和标准参照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及成果认定相关文件执行。论文、项目、专利等必须以喀什大学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文章和立项,按以下分值赋分:(此项可累计,满分为40分)

类别

等级

成果类别

分值(40分)

排名系数

论文

国家级

SCI1区

40

1.论文以正式发表的见刊日期为准,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收录证明以及全文;只有录用通知单的将不予进行加分;

2.加分标准乘以作者排名系数获得个人项分值,第一作者分值为50%,二作-五作分别为:25%、12.5%、6.25%、6.25%

SCI2区

30

SCI3区

20

SCI4区

10

省部级

核心、EI

20

校级

普刊

10

科研项目

国家级


40

1.主持人分值为50%,参与项目者为剩余50%(平均分配)

2.项目顺利结题按满分计算,只立项未结题按照分值50%计算

省部级


30

厅局级


20

校级


10

大创项目

国家级


20

1. 主持人分值为50%,参与项目者为剩余50%(平均分配)

2. 项目顺利结题按满分计算,只立项未结题按照分值50%计算

省部级


10

校级


5

专利成果

发明专利


20

排名第一分值为50%,参与项目者为剩余50%(平均分配)

实用新型专利


10

软件著作权


10

2)竞赛奖项(满分40)。以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等校内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为参考(不同类型的竞赛可累计进行计分,同一类型竞赛取最高成绩计入,不超过最大分值)。同时按以下分值赋分:(此项可累计,满分为40分)

获奖类别

获奖等级

分值(40分)

备注

国家级

一等奖

40

团体类的竞赛,第一名分值占50%,剩余获奖者占50%、分值平均分配(仅限前五名)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0

省部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校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5

三等奖

2.5

3)参军入伍。(满分5分)本科阶段应征入伍并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凭《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经工作小组评议,可获5分。

4)志愿服务。(满分5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且取得相应证书或在中国志愿服务官方网站可查询,依据服务表现、影响力和时长按以下方式赋分: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且取得相应证书计2分;以志愿云的志愿时长作为参考依据,以志愿服务时长最高者按满分5分计算,志愿服务时长最低者按1分计算,在此区间内按比例进行折合计算。

5)国际组织实习(满分5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依据实习时长按以下方式赋分:以实习时长最高者按满分5分计算,实习时长最低者按1分计算,在此区间内按比例进行折合计算。

6)其他(满分5分)。用于评价学生的综合荣誉、学生工作等全面发展因素,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类荣誉只取1个最高级别进行加分。(此项按项目累计,满分5分):

指标

分值(5分)

党员(含预备党员)

1

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1

获得国家级表彰

3

获得省部级表彰

2

获得校级表彰

1

3.9月6日前,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会议,完成对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后,根据本院推免生名额,依据申请学生综合排名择优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集体审议并进行公示。

4.进入推免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资格承诺书》(见附件2),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5.9月8日前学院完成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地点:医学院楼二楼公示栏,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可前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3室向李倩老师处(联系方式:18389011019)提出复议申请。

6.复议申请和程序:

1)申请人填写《喀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以下简称“复议表”)(一式三份)并在公示期内上交,逾期不予受理。(见附件3)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喀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细则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必要时可重新对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复议表中。

3)经复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复议结论,填写在复议表的“复议结论”一栏中,组长签字、学院盖章方有效。复议结果在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前告知申请人。

4)学院将复议表进行汇总,连同推荐名单在规定日期内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申请学生材料上报清单

9月4日前,申请学生报送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内容如下:

1.喀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

4.能够反映本人综合能力考核的各类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为PDF)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提交至医学院103办公室李倩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158641658@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学院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四)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在本年度(2025-2026学年)中不得申请出国、不得有任何通报处分,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名额。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

2.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

4.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5.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者。

六、申诉与监督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二)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学工办咨询电话:18389011019(李倩)

教科办咨询电话:13565657727(阿尼克孜)

纪检监督电话:13565816900(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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